電資工會對「1061031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意見書

勞動部於 10/31 預告勞基法修正草案,同時只給一週時間讓外界對此表示意見,但賴清德行政院長竟然在預告期結束前一天就拍板勞基法的修法方向,可以預見行政院最後提出的法案並不會和勞動部推出的草案相差太多,但身為勞工大眾一員的我們不會放棄表達我們的意見!

從工時保護的核心概念出發,我們對勞基法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見:

  1. 休息日加班工時核實計算,但加班費需比照假日加班,「做一給八」。
  2. 無論任何工時制度,皆不能連續工作超過六天,真正落實「七休一」。
  3. 反對增加加班上限及加班工時帳戶。
  4. 無論輪班或常日班,兩次出勤之間都必須有至少連續 11 小時的休息。

我們也對目前草案本身提出配套意見,如果勞基法修惡真的勢無可擋,至少要留住勞工自主的一線生機。 我們的完整意見書如下,供大家檢視我們提出的具體的條文及論述,也歡迎各種意見交流! 如果你還不知道勞基法要修什麼,請趕快去看報導者整理的懶人包:「一例一休急轉彎 勞權倒退 30 年!

附件: 1061031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