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下設理事九人、監事三人各組成理、監事會,作為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的執行與監督單位。

理事互選出常務理事三人,作為理事會閉會期間緊急決策單位。常務理事互選出理事長一人,對外代表工會。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含秘書長一人及秘書若干名。秘書處依工作需要,得設立組織、研究、政策等功能性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