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費免稅額調整了,但你加薪了嗎?
財政部修改相關法規[1][2],將伙食費的免稅額從 1,800 元調整為 2,400 元,希望藉此鼓勵企業加薪。
但我們不禁要問,這有效嗎?
電資工會最近才處理一件勞資爭議案,勞方到某科技公司上班,約定薪資是 27,000 元,實際領到薪資單上面寫本薪 25,200 元、伙食津貼 1,800 元。
而公司在幫勞方投保時申報的薪資是 25,200 元,勞方詢問我們後才知道伙食津貼也算工資,公司其實應該以 27,600 元幫她投保(也就是月薪 27,000 對應的投保級距)!
公司用 25,200 元投保是違法的,勞方不只在每個月勞工退休金提撥部份有損失,之後任何向勞保局請領的給付(例如生育給付、傷病給付)也都會短少。
所以財政部這項措施,要幫助到勞工恐怕不容易。
以前面案例的勞工來說,財政部的期望是本薪 25,200 元,伙食津貼增加為 2,400,薪資增為 27,600(下表狀況一);
但身為第一線的勞工,我們認為薪資單變成本薪 24,600、伙食津貼 2,400,薪資維持 27,000 的機率比較高(下表狀況二)。
對勞工來說,薪水不只不會增加,惡質一點的甚至公司還可能會把勞保級距調低(雖然這是違法的);唯一的好處是每年五月申報所得稅時可以少繳一點點錢 ── 但薪水低的勞工,本來要繳的稅就不多,省那點零頭實在高興不起來。
調整前 | 調整後(狀況一) | 調整後(狀況二) | |
---|---|---|---|
本薪 | 25200 | 25200 | 24600 |
伙食津貼 | 1800 | 2400 | 2400 |
薪資 | 27000 | 27600 | 27000 |
總之本會要提醒並呼籲大家:
公司在投保時若把伙食費扣除是違法的(另外全勤獎金、職務加給等等也不能扣除,細說下去就要談到「工資」的定義,可以參考文章 [2][3])。
財政部這項措施,能幫到勞工的不多,幫企業節稅的成份比較大。
話說回來,我們認為要期盼政府修什麼加薪四五六七法讓企業加薪,本來就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最有效的加薪方式,還是要靠勞工團結起來集體與企業協商。
最後要說的那句話,我們已經講過太多次了,不信的話大家問問專業的五樓。(五樓:請大家成立或加入工會)
[參考資料]
調高員工每人每月伙食費免計入薪資所得之上限金額,以增進員工福利, 財政部新聞稿
加薪配套 員工伙食費上限提高至 2400 元, 蘋果日報
工資之範圍, 張清浩, 台灣法律網
哪些薪資項目應列入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已失效,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