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工,薪水照給!--電資工會針對日月光事件聲明

張貼者:2013年12月13日 下午5:17 Ming Che Lin [ 已更新 2013年12月13日 下午5:19 ]

立即停工,薪水照給!

​ --電資工會針對日月光事件聲明

口袋賺飽飽 廢水隨便倒

日月光偷排有毒鎳污水,污染台灣河川農田,引起社會震驚;環保局第一時間只罰60萬,更是造成民眾震怒。因為日月光做為世界最大半導體封測廠,年營收破兩千億,60萬根本不值一提。更令人憤怒的是,亮眼營收數字建立在污染環境和高額租稅減免的基礎之上。公平稅改聯盟計算出,光過去五年日月光獲得的租稅減免就有30億,未來三年還將有14億額度可抵免。另外高雄過去花37億整治後勁溪,如今再度遭污染。光是這些數得出來的成本,台灣社會賠給日月光的就超過80億!

黑心老闆 勢必壓榨勞工

花費如此社會成本,造就的利益是誰獲得?我們看到日月光董事長張虔生已晉升台灣十大富豪,身價達975億台幣。但在日月光的作業員,卻得靠夜班津貼或加班才勉強賺超過3萬元。四年前金融海嘯,日月光大放無薪假;到今年景氣稍有回溫,日月光又因未讓勞工七天休一天例假遭開罰。這種低薪資、淡季無薪假、旺季不給休的公司,根本是血汗企業!日前大統先爆發黑心油事件,接著馬上被踢爆勞工退休金提撥不足。這顯示缺乏社會責任的企業,通常也不會善待勞工,日月光自然也不意外。特別是日月光將會致癌的鎳污水直接傾倒河川,我們更擔心在廠內,作業員是否長期暴露在重金屬污染中不自知!

老闆壓低薪資 逼著勞工做幫凶

然而當環保局祭出停工大鍘,日月光勞工們也開始擔心無薪假,甚至飯碗不保。電資工會認為,公司根本不能因這次停工而放無薪假!根據勞委會函釋(註),原因可歸責於雇主的停工,工資應該照給;這次日月光偷排廢水,如被罰停工,當然是雇主的責任,不能因此不給工資。同時我們也要指出,正是台灣資本家長期壓低勞動條件,造成勞工不得不「先求有、再求好」,甚至不得不喜歡加班(因為底薪太低),養成「只要有工作,其他都不管」的心態。是老闆們不斷苛刻勞工,逼得台灣勞工做污染環境的幫凶!

勞工想要什麼樣的生活?

如果可以選擇,我們勞工當然希望用比較少的工作時間,就掙到足夠的薪水;我們當然希望工作穩定,不用擔心無薪假、裁員;我們當然希望在安全無污染的工作環境工作;我們當然也希望善待土地,希望我們喝下的水、吃下的米,不要被污染。但台灣有許多像張虔生這種惡質資本家,一面享盡租稅優惠,一面剝削勞力;更製造污染,毒害我們這些吃台灣米、喝台灣水的基層勞工!逼得我們要在加班累倒、喝有毒廢水病倒、或者失業的恐懼當中做選擇!我們勞工已經看穿這些惡劣資本家的嘴臉,我們拒絕再承擔他們造成的惡果。電資工會在此呼籲:

立即停工,薪水照給!我們支持高市環保局勒令日月光停工,但也要求勞政單位應積極介入,監督日月光照常發給員工薪資。停工期間一切損失,是日月光虧欠台灣社會的企業責任!

積極勞檢,保障安全!我們擔心日月光如此恣意排放污水,也會讓員工暴露在重金屬污染底下,要求勞政單位立即進入日月光,針對勞工安全衛生條件做徹底檢查。

追討獲利,伸張正義!日月光享有高額租稅減免,卻剝削勞工、製造污染、增加社會成本,這種不公義難以容忍。呼籲高市環保局引用《行政罰法》,向日月光追討不當利得。

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台勞動二字第35290號函提到,「停工原因如係可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時,停工期間之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另停工原因如屬雇主經營之風險者,為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