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節前夕活動歡迎踴躍參加:爸爸,抱我,不要爆肝!

張貼者:2011年8月1日 下午6:19 Ming Che Lin [ 已更新 2011年8月3日 下午4:42 ]

本工會與新竹地區保全產業工會等團體共同發起「父親節 不快樂!──爸爸,抱我,不要爆肝!」活動,將至勞委會前遞交陳情書,並遊行到台北車站新光三越。詳細時間地點及活動聲明(陳情書)如下,歡迎會員、民眾共同加入。

父親節前夕行動:爸爸,抱我,不要爆肝!

徵求共同發起單位,請洽03-6570655,[email protected]

父親節 不快樂!──爸爸,抱我,不要爆肝!

──我工作時間太長,看不到小孩醒著的樣子
──公司六點就廣播叫我回家,但五點半先交代工作說今天要做完
──我工作太累,沒力氣生小孩
──我好不容易放假,沒心情出去約會,更別說結婚當爸爸
──我半夜才回家,公司說我是留下來打籃球
──勞基法兩週84?我一週就84!
──我學生的家長從來沒簽過聯絡簿

超時工作就是消滅健康、消滅家庭、消滅工作機會!

我們的訴求:


廢除勞基法84條之一!

每日工作八小時,是文明社會承認的勞工基本保障!
不同的工作性質考量,不能超越勞工的健康和人權!
縮短工時,把多出來的工作分給失業的人!
減少工作量,才能減少醫療資源的消耗!
保全要巡邏、交管、收發信件、人車檢查、保持警戒,不是坐著沒事幹!


2011年8月7日(星期日)10:00-12:00

勞工委員會(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83號)-遊行-新光三越廣場(忠孝西路館前路口)

父親節不快樂,獻肝給大官,祭拜過勞死好兄弟
發起單位: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科技冷血青年、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持續徵求中)
主辦單位: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新竹縣議員高偉凱服務處
桃竹苗地區交通方式:當天8:30竹北、8:45新豐、9:00湖口發車  報名專線:03-6570655 

說明:什麼是勞基法84-1?

合法的跟「變相」的超時工作或責任制,都來自這一條惡法:

勞基法84-1: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下列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不受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九條規定之限制。
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二、監視性或間歇性之工作。
三、其他性質特殊之工作。
前項約定應以書面為之,並應參考本法所定之基準且不得損及勞工之健康及福祉。

註:
勞基法30條:每日8小時,每雙週84小時的規定
勞基法32條:每月加班超過30條的部份上限為46小時的規定
勞基法36條:每七日至少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的規定
勞基法37條:每年19天國定、民俗節日及勞動節
勞基法49條:女工夜間工作之特殊保護的規定

附件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 新竹地區保全業產業工會 
於父親節 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陳情書

消滅超時工作!終結責任制!廢除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

八小時工作制是勞動憲法,不容違反

工作時間、工作量難以認定的職種,應確立為工作量協商制

當前勞動現場,勞方沒有和資方平等協商的實力

變相的責任制,勞動檢查效果有限,應根本關閉84-1的大門

監視性、間歇性工作並不是特別輕鬆

政府應創造有利於勞工爭取調薪的環境

降低工時才能創造就業機會,降低失業率

削價競爭、無償加班無法提升產業競爭力

中華民國10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