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籌組工會的問題
張貼者:2010 年 10 月 8 日 上午 2:17 Ming Che Lin [ 已更新 2010 年 10 月 8 日 上午 2:19 ]
在我們的 facebook 上有人再提到籌組工會的事情;非常感謝勞工朋友們的關心。雖然我們之前也談過,但現在再談一次,主要是什麼時候籌組的問題。
去年五月我們開始發動的時候,當時新的工會法預定在去年六月通過;後來大約晚了一年。目前通過的新版工會法,據勞委會在不同的場合表示,行政院預定在明 年國際五一勞動節正式實施。我們現在除了繼續徵求自願的發起人、大家溝通對籌組工會的想法以外,也在等待時機,預定在明年三月正式開始具體的簽署工作。
這個等待,有兩個最主要的理由:一是希望發起人要更多,這樣大家要承受的風險相對來說比較少;二是希望要利用新的工會法。我們希望直接組織「產業別」的工會;在舊工會法體制下,官方禁止籌組跨公司的產業別工會,而新的工會法則明文開放。
產業工會,就是同一產業,不分那一家公司,都是同一個工會;全世界絕大部份的國家,以及過去的中國大陸或台灣,都是採用這種體制。目前台灣的企業工會 (儘管名稱叫產業工會)或廠場工會,這種體制,是台灣勞工力量一直很弱的原因之一。(另外還有職業工會,但絕大部份以辦理勞健保為主,勞資關係的有關功能 更弱。)為了要能夠籌組真正的產業工會,我們認為,多等待一段時間是值得的。產業工會雖然和目前台灣工會體制相差很大,但是和企業工會或廠場工會比起來, 有一些重大的優點: 1. 人數多。理論上,半導體產業工會的人數,當然會比台積電工會、聯電工會等等人數還多;甚至一個「資訊科技產業工會」的人數,當然會比個別科技廠的人數還多。工人就是要愈多人團結在一起,才有力量。當然實際上的人數,要看勞工加入的情況。2. 成員來源多。會員不會因為換公司就失去會員資格,甚至失業也還可以成為會員,透過工會為同行的失業者爭取福利或工作機會。還有非典型僱用,像是臨時工、派遣工、承包工、定期契約工等等,都可以加入為共同一個工會。3. 談判空間大。勞資談判,不會受限於公司和公司之間的競爭;企業工會也要背負降低人事成本的壓力,說到同業競爭,勞方談判的氣勢就先矮了一截。產業工會要求整體保障或提昇勞動權益,要求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可以用壓低薪資或福利作為手段。4. 協商代表。勞資協商時,工會可以找專業的協商者協助,不像現在通常只有資方找律師或找砍人專家來談。企業工會的談判,勞方代表坐上談判桌,對面可能就是自己的主管,表面上平等,回去又要被管,實際上又矮了一截。5. 錢多。更多人的會費集中起來,工會可以有經費做更多事情,請更多的專職工作者,或支應理監事在任期內留職停薪(如果有必要的話)的費用。而且當罷工不是整個工會總罷工、而是某一企業或某一廠場的支部罷工時,可以由整個工會的罷工基金來支持一個支部的罷工。6. 組織。為了防止沒有工會的人,勞動條件很差,對於有工會的人形成惡性競爭,就要把愈來愈多的人組織到工會裡面來。產業工會一下子就突破企業和企業之間的隔閡,可以致力於針對還沒有會員的工廠做工作。
當然,比起現在的工會體制,工會一旦變大、錢變多,工會領導層也愈有「變質」的可能。這是不管什麼樣的工會體制,我們都要面對的問題 ── 而且現在台灣的 小工會體制也已經有這樣的問題了。如果我們重覆組織單一廠場或單一企業的工會,就沒辦法改變當前台灣勞工力量薄弱的幾個狀況: 1. 工會愈來愈少,會員也愈來愈少。因為隨著關廠或公司解散,工會也跟著結束,而新的工會又籌組不易。2. 少數幾個大工會,因為比較有錢,而且因為企業人多所以資方給會務假相對來說容易,結果就掌握了台灣工運的主導權。但是大企業通常勞動條件比較好,這時工會聯合層級的幹部就不容易代表佔大多數的、勞動條件差的工人發言。3. 企業工會仍然必須效忠該公司,也怕公司競爭不過而倒掉,或是怕公司嫌利潤少而遷廠關廠。4. 企業工會因為格局比較小,除了加工錢、減工時等經濟性議題外,比較不容易針對整個台灣社會的根本問題推動相關運動。5. 罷工基金很少或沒有,影響企業工會罷工的決心或實力。
最後,但也是最重要的,工會就是需要大家參加。如果每個人都在等一個工會出現,那麼工會永遠也不會成立。從現在開始到明年三月,我們還是需要更多人參加(請見我們的連署網頁),並拉其他人一起參加,以便在明年三月,一下子就簽署到相當多的人數,讓資方無法針對少數人進行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