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淚訴公司三年無薪假又減薪。 受害員工黃先生聲淚俱下控訴:「老闆要我們共體時艱,卻幫小孩(也在公司上班)買賓士。我現在已經靠借款過日子了,他又要減薪,這樣要怎麼活?」電資工會秘書長林名哲表示,該公司實施無薪假長達三年多,已經完全違反勞委會建議無薪假不超過三個月的原則。而且敬茂三年來未曾出現在勞委會的通報名單,甚至電資工會事前也未收到通報,可見類似的無薪假黑數還有很多,希望官方加強勞檢,遏止企業任意、常態性實施無薪假。 場外陳情結束後,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科長羅忠政接見陳情人,在聽取說明後表示,敬茂實施三年無薪假,確實有違官方建議原則,將要求桃園縣勞工局進行勞檢,也會一倂檢查員工簽署的離職書是否有效。若員工有進行訴訟之需要,亦將協助申請法律扶助。 而就在陳情活動結束後,同日下午,擔任勞方調解委員的電資工會顧問高偉凱表示,已獲悉資方再次提出調解申請,希望這次調解能替當事人爭回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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